商家混入民宅 业主担心安全隐患

时间: 2023-10-01 01:04:10 |   作者: 配套展架设备系列

  2记者在北广家园6号楼内7层、8层、9层、10层、12层发现8家正在营业的公司,这中间还包括美容、瑜伽、科技等类型公司。

  记者走访发现,北广家园、远洋德邑、领行国际、日月天地等住宅楼内存在多家公司办公现象

  11月18日晚出现重大火灾事故的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建筑是典型的集生产经营、仓储、住人等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为深刻吸取这次的教训,有关部门已迅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严控施工现场火情和安全问题的发生。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北京多处住宅区存在不同程度的民宅商用的情况,个别住宅楼内出现占用通道经营行为。

  11月20日,记者来到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北广家园,该小区共有6栋楼,其中6号楼为住宅性质。部分业主和记者说:“6号楼办公的公司已达到30余家,营业范围包括瑜伽、美容、科技等种类。”每天的人流量较大,居民经常可以闻到底商烤鸭味,业主们已向多部门反映,至今无果。

  “楼内有很多公司,实在注册不上的话,以公司办事处或者分公司的名义办公,我们都在此办公好几年了。”该楼8层一个企业办公人员说。

  在走访中,记者在该6号楼内7层、8层、9层、10层、12层就发现8家正在营业的公司,包括美容、瑜伽、科技等类型。

  对此,西城区德胜门工商所回复称:“据我们掌握的信息看,仅6号楼内就有30家已经注册的公司,该楼最早是办公楼,后来改成酒店,现在则为住宅楼。整个26号院内(北广家园)总共有6栋楼皆有注册办公的公司,截至目前还有公司在注册,我们暂未收到停办的通知。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向上级部门做了汇报。”

  本报曾在2015年报道过的天创世缘小区民宅商用的问题,时至今日,小区内民宅商用的现象并无明显改变。该小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附近,由于周边汇聚了5号线号线轨道交通,有大批公司在此租房经营。

  “该小区为住宅性质,房子大多数都是办公用。物业费、用水用电等收费都和普通住宅一样。”天创世缘租售中心工作人员坦言,小区相比其他办公场所租金、水电、燃气费用低约两成。

  远洋德邑小区位于东二环和广渠门大街交会处,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该小区A座8层、10层、13层、16层也存在多家正在办公的企业。“我们这楼上有很多公司,且都接有民水、民电,还有燃气,只要别太声张,几乎没人管。”8楼一商户向记者坦言,自己公司之前是在小区B座搬至此楼,原因是其他的楼都是纯居民楼,大部分公司都在A座楼内办公。

  “我们A座楼是70年产权住宅性质,如今引来不少家公司入驻办公,电器和燃气不正确使用都可引发火灾。A座一层部分空间被物美超市占据,电梯口附近的应急消防通道出口处竟然有一小吃熟食摊位。”远洋德邑小区业主和记者说,A座底商南侧和东侧应该为绿地和消防通道,如今已被物美超市占据,室外仅存的消防通道也被垃圾箱和货物堵得狭窄不堪,若发生火灾,消防车很难开进。

  同样位于广渠门附近的领行国际小区,不仅民宅商用,在其3号楼进门处小厅里竟然摆起货架,卖起了衣服。记者走访发现,该小区的1号楼和3号楼皆为高层住宅,楼内存在大量商业公司,有的业主不堪其扰甚至在门口贴出了“私人住宅,谢绝敲门”的字牌。

  “楼内大部分都是商业办公,目前还有空房可租可售,可以完全放心过来办公,虽然是住宅,但是没人管。”领行国际租售处工作人员坦言。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位于南二环的左安门桥附近的日月天地小区有A、B两座住宅楼,产权属性亦为70年住宅。该楼内几乎每层都有办公企业,行业涉及文体、科技、金融等方面,就连一楼的大厅内也开起了小超市。据日月天地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两栋楼虽为住宅性质,但绝大部分皆为办公场所,至今还有房可以租售,一些新公司也在争取注册。

  对此,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认为,目前国内暂无禁止住宅商用的规定,只规定住宅内不能注册公司。但是楼道口搞经营,甚至占用消防通道,会影响消防安全。建议物业公司牵头业主、租户与周围的邻居就日常进出人员数量、频次、火灾安全保障等涉及居住环境的问题签订保证书,逐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以免事故发生。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陈涛律师认为,以民用住宅作为经营用房,违反了规划初衷,业主可以居住环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陈涛还表示,关于民宅商用引发火灾的刑事案件已屡见不鲜。对此,建议相关单位不要再批准住宅商办公司,对现有在民宅里经营单位做安全检查,凡是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应当依法依规立即下发停止经营通知书。

  针对上面讲述的情况,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已经明确禁止在住宅内注册公司,之前已经注册成功的公司若是没有违规行为可正常续期。

  北京市工商局在2017年1月曾发布过《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001》。通告显示,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首先应当符合法律和法规要求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而且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屋子的用途与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一致,简单地说就是“权属明确,用途一致”,住宅不能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此外,该通告显示,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可以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等生产经营活动。

  11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住宅楼内开公司肯定不合规,肯定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建议及时写成书面材料递交住建部门处理。”对于消防隐患方面,北京市消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消防部门还没有明确规定民用住宅不允许企业商办,针对上述事情,将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续进展情况会尽快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