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萝北县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时间: 2024-03-06 18:46:52 |   作者: nome诺米系列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学习运用经验做法,坚持市场化原则,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供应链、连锁化、标准化为方向,逐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便民商店,达到省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基本型”及以上功能,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实现良性循环,全县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力争达到45万亩,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聚焦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1.增强县城商业辐射能力。在省、市有关部门指导下,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根据真实的情况和相关规范统筹优化商业空间布局。鼓励县城购物中心、大型商超向乡镇延伸服务,布局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完善家电、家具家装等商品营销、回收和维修网络。构建商业服务完善的社区生活圈,加强对乡村商业发展的带动,促进一体化发展。(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乡镇商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加工、配送等设施,拓展餐饮、休闲、娱乐等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传承地域特色和传统习俗,积极推荐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强化农村市场综合治理,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社交等需求,持续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探索县乡村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合力建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利用现有商场、门店、土地、仓库等资源,发展县城配送中心,乡镇综合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提升服务网络覆盖面和服务功能。(县商务局、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村级商业便民服务水平。加强邮政、供销、电商、快递、益农信息社等资源协作,推动村级站点设施共建、服务共享,丰富日用消费品、农资、邮政、快递等服务,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提高农村商业网点便民服务水平和可持续运营能力。发挥大型连锁企业资金和渠道优势,鼓励供应链下沉农村,提升农村便民商店消费环境,拓展多元化零售业务。(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整合村邮站、农村商超、客运站点、基层供销社等资源,结合实际需要,鼓励有条件的站点配备自动分拣线、立体货架、新能源配送车、智能取件终端等设施设备,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销联社、县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农村物流资源整合。鼓励邮政、供销、快递、商贸流通等主体市场化合作,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在电商快递基础上,叠加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双向配送服务,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降低物流成本。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和“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县交通和运输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县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发展即时零售、社区团购等。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依托自建物流、第三方物流体系,对接本地商超、便利店等商业零售网点,精准匹配周边消费订单需求,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到家服务。(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针对农村中小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依托已有平台资源,提升区域数字化服务水平,为公司可以提供成本低、实用性强的数字化,推动数字应用从销售前端向采购、库存、配送等全过程延伸,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企业供应链建设。以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和跨界融合为手段,支持邮政、供销、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商品批发、零售向上下游一体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转变,增强对县域商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推广新型交易模式,为农村便民商店、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销售分析、店面设计、库存管理等服务,提升农村实体店铺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县商务局、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县域龙头流通企业。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商贸流通企业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益。加大土地等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县域龙头流通企业。(县商务局、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农村商业带头人作用。充分的发挥县域大型经销商、代理商等渠道优势,支持进行市场化整合协作,加强物流分拨中心、前置仓等设施建设改造,为区域内商贸流通企业、便民商店、农民合作社等提供统一采购、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等服务,建立适合县域发展水平的消费品、农资流通网络。(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县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加大优质商品投放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消费数据分析应用,引导制造商为农村市场生产投放更多适销对路的商品。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家具家装等下乡活动,促进农村大宗商品消费更新换代。鼓励组成县域零售商采购联盟,集中向生产厂商、品牌供应商采购商品,解决中小企业进货渠道混乱、议价能力弱等问题,提高商品品质,降低采购成本。(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发展农村里的生活服务。结合乡镇商业设施改造,引导餐饮、亲子、娱乐、维修等服务业态聚集,促进家政服务发展。鼓励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的农村地区,依托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村旅游集聚区和休闲露营地,打造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家乐、自驾游等精品线路,吸引城镇居民下乡消费。继续实施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培育和打造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加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优秀农耕文化社会宣传,促进品牌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启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场地和设备。利用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借助第三方直播平台,整合各类资源,大力扶持农产品电商企业,增强电商技能实训、品牌培育、宣传推广等服务能力。持续发挥“小康龙江”电子商务平台优势,加大品牌整合、产品展示力度。(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土特产”电商品牌。深化“数商兴农”,引导更多本地企业、合作社拓展电商销售业务,打造农特产品网络品牌,实现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拓展农产品销售经营渠道。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直播团队充分挖掘农村“土特产”资源,为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提供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品牌推广等服务。培育一批“小而美”的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变“流量”为“销量”,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加强与全国及本地直播平台的合作,面向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开展直播带头人技能培训,积极对接具有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不断开展培育电商直播人才等活动,提升直播带货技能,激发农村直播电商创业就业热潮。举办多种形式的电商比赛,促进相互学习交流,提升农村直播营销水平。(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先导性作用,加强农商互联,推动农业生产围绕市场需求,优化品种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规模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抓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的机构能力建设,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规模。(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农产品商品化解决能力。支持商贸、电商、农产品流通等企业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建设产地集配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农产品生产集聚乡镇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配备农产品分级、加工、仓储、包装、冷链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增强农产品错峰上市和商品化解决能力,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商务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打造农业品牌。以“1141”农业品牌体系为引领,实施品牌农业建设“五大工程”。发挥“小康龙江”及其他省内外电子商务平台、商超等线上线下营销网络优势,加强特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广,扩大提升我县“黑土优品”“小康龙江”等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积极争取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促进冷链物流与相关产业深层次地融合、集群发展。依托农产品主产地、主销地、集散地,鼓励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和农贸市场等各类零售终端升级改造,逐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加强农产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高民生保障和应急保供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效率。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在农业产业强镇、中心村鼓励发展冷链物流向田头市场聚集,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效率,逐步降低流通损耗。鼓励农民合作社、邮政快递公司、基层供销社等主体,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冷链配送服务水平。利用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补齐农产品冷链惠民末端基础设施短板。(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引导流通企业与农业生产主体建立长期稳定合作伙伴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市县各部门举办的展会节庆活动、全省大型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精准实现产销对接。参与“数商兴农”“名县优品”等系列活动,发挥品牌优势,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落实“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任务,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服务体系。广泛开展专题促销、集中采购等活动,建立健全农产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压实主体责任。压实县级人民政府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工作主体责任,县级主管部门建立季调度、半年汇总、年度通报工作机制,加强指导,跟踪问效,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主动担起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抓落实的格局。

  (二)组织评估验收。参照商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年),结合我县实际,明确我县县域商业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省级验收评估办法,实现县域商业建设“基本型”及以上功能。县级主管部门按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验收评估办法,对各部门建设目标进行初步评估验收,验收通过后再由省、市主管部门进行验收评估。

  (三)做好宣传推广。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从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充分调动部门、企业、群众积极性,鼓励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主流媒体引导作用,宣传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典型案例。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省商务厅等10单位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商联发〔2023〕14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方面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构建萝北县县域商业新发展格局,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全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承担协调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沟通工作。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2.加强县域商业发展形势分析,安排年度重点工作,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1.全体成员会议。负责研究涉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重大事项,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2.专题会议。研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特定事项,由特定事项所涉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由副召集人主持召开。

  1.协调机制办公室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指导本系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2.自2024年起至2025年末,各成员单位于每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20日前,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推进情况。

  3.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及时梳理各乡镇、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充分挖掘各地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