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医佳人(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广州市海珠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0万。处分事由显现,当事人为肇庆市某公司展开直播促销,直播间中的女人主播选用脱下上衣大面积并展现其胸部的行为来代言推销产品。经查验,该女主播从未承受或使用过广告主的隆胸整形服务和隆胸产品。(7月20日《海峡都市报》)
这名女主播为涉事公司直播带货,在直播间竟脱下上衣大面积并展现其胸部的行为,来代言所推销的产品。如此“脱衣促销”,应战公序良俗,毫无底线可言,也显露了违法的底色。笔者以为,直播带货岂能毫无底线,涉事公司因违法行为被重罚60万元,纯属自取其祸。
女主播“脱衣促销”,其意图很明显,便是使用人们猎奇心思,招引眼球添加流量,以便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但是,这种行为看似“打擦边球”,实则十分丑恶,不只脱掉了文明,违反公序良俗,也是法令法规所不容许的违法行为。而女主播根本就没有使用过广告主的隆胸整形服务和隆胸产品,却在直播间言之凿凿地代言推销,也对顾客构成了诈骗。
这场直播带货,除女主播“脱衣促销”外,还存在虚伪宣扬等其他问题。在两个直播间标识的观看人数分别为44.5万、13.9万,但经渠道方核实,实践观看人数仅8235人次、4608人次;直播页面曾呈现“祝贺XXX抢购”字样,经核实,当日直播期间未出售过该产品。也便是说,直播带货为了促销,可谓“极尽所能”,用数十倍的虚拟观看人数以及虚伪“抢购”,以误导和忽悠顾客购买。
我国《广告法》相关条款明确规则,广告不得含有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诈骗、误导顾客;广告不得阻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许违反社会杰出风气。《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则规则,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功用、功用、质量、出售情况、用户点评、曾获荣誉等作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诈骗、误导顾客;经营者不得经过安排虚伪买卖等方法,协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可见,女主播“脱衣促销”应战公序良俗,虚拟观看人数数据及虚伪买卖,明显违反了上述法令,构成虚伪宣扬、消费诈骗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涉事公司被重罚60万元,归于自取其祸,一点也不委屈。
广电总局、文明和旅游部印发的《网络主播行为标准》明确提出,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风格档次,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世等低级趣味。此事例敲响了直播带货的警钟,网络主播应罗致其间经验,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一定要守住底线,严格遵守公序良俗和国家法令法规,不做相似“脱衣促销”等荒诞违法之事。一起,政府监管部门和渠道也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违法的直播及带货等网络行为,一经查实予以严惩重罚;渠道对各类违法的直播行为,一经发现当即关停直播画面,对屡教不改者,则撤销直播账号。这样,进一步加大违法本钱,倒逼主播及广告主标准直播带货行为,相似毫无底线的“脱衣促销”方能根绝。